遇上意外,您的可靠幫手
   
 
 
 
 
  交通意外  
     
  所有道路使用者均需對其他使用者負上謹慎責任。任何人如因疏忽導致他人遭受財物損失或人身傷亡,將有機會面對受害人循民事訴訟途徑提出索償。索償人需負上舉証責任,同時亦需在相關條例所訂之期限前提出,否則將會喪失追討權利。

可索償之損失一般包括:財物損失、營業損失、車輛替代費、痛楚及喪失舒適、收入損失、醫療費用、撫恤金、殮葬費、進保費用等等。相關類別的損失需與意外事故緊密相連,否則可能不獲賠償。

請注意:如欲索償,均需在相關條例所訂之期限前提出,否則將會喪失追討權利。

如想獲得更詳盡的資料,歡迎隨時聯絡本行。



本網頁內容僅供參考,並非法律意見。如有疑問,請諮詢您的律師或相關專業人仕。

 
 
索償服務
CPD 課程

上課時間
課程簡介
內部培訓
講師簡介
報名手續
下載表格
 

課程註冊條款及
個人資料收集陳述



公司簡介
聯絡我們
 
 
電話:(852) 2148 2183 傳真:(852) 2148 2368   地址:九龍佐敦吳松街 182 號榮國中心 1802 室
協安行 Heepon Company Limited    版權所有 © 2013-21